滨湖集团及下属子(分)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资产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30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58
合肥滨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对“滨湖集团及下属子(分)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资产评估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滨湖集团及下属子(分)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资产评估项目
2.项目地点:合肥市及部分省内其他地市
3.项目单位:合肥滨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对滨湖集团及下属子(分)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资产价值进行市场化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为集团财务报表编制提供价值参考。详见采购需求。
5.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
6.项目预算:20万元(含税,服务期3年)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已在相应主管部门完成资产评估机构备案);
(2)自2023年1 月1日起,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以编制财务报告目的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服务的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 “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 “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三、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2.经评标小组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有效投标人如低于三家,则本次招标流标(另行重新组织招标)。
3.详细评审详见评分标准表。
四、投标要求
1.投标要求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招投标日程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招标人密封盖章提交投标文件,于11月5日上午9时前送至滨湖集团,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注:不接受任何形式邮寄文件或电子文件,请投标单位投标负责人密封盖章提交,并以当面确认签字为准。
2.开标
具体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本招标文件“招投标日程表”。
五、招标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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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时间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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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标文件获取 |
2026年10月30日 |
合肥滨湖集团公共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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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文件提交 |
截至2026年11月5日9时 |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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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开标时间、地点 |
2026年11月5日 (暂定上午9时) |
滨湖集团5楼开标室(暂定) |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合肥滨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华成红
报名热线:0551-63457812
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