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更新项目双节美陈制作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17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85
一、项目名称及需求
1.项目名称:城市更新项目双节美陈制作服务;
2.项目需求:结合城市更新项目双节活动需求,于珺玺、嘉玺项目售楼部制作一批双节美陈物料,需包含现场空间规划、物料制作、运输安装、拆卸、物料安全保障及应急预案制定与突发情况处理等;
3.项目概算(招标控制价):9万(含税);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活动策划执行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业务许可。投标人须提供三份同类业绩证明(自2022年1月1日起与不同开发商签订的至少3份服务合同,每份合同金额不低于8万元)。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6)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三、评标方法
1.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2.经评标小组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有效投标人如低于三家,则本次招标流标(另行重新组织招标)。
3.本次项目评标在项目、数量、材质、工艺、产品统一的原则下,最低价中标确定合作单位。
四、投标报名提交材料及格式要求
(一)报名材料
附件1:投标函 加盖公章;
附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 加盖公章;
附件3: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加盖公章;
附件4: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业绩证明(自2022年1月1日起与不同开发商签订的至少3份活动合同,每份合同金额不低于8万元) 加盖公章;
附件5:合作确认书;
(二)投标报价
附件1:投标报价 加盖公章;
附件2:报价清单 加盖公章。
(三)投标要求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招投标日程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招标人密封盖章提交投标文件,于9月19日11时前送至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401。
注:不接受任何形式邮寄文件或电子文件,请投标单位投标负责人密封盖章提交,并以当面确认签字为准。
联系人: 费思远
报名热线: 0551-63456711
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4楼401
(四)开标
具体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本招标文件“招投标日程表”。
五、招标日程表
序号 |
内容 |
时间 |
地点 |
1 |
招标文件发布 |
2025年9月17日 |
合肥滨湖集团公共平台 |
2 |
投标文件提交 |
截至2025年 9月19日11时 |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
3 |
开标时间、地点 |
2025年9月19日(暂定) |
合肥滨湖集团5楼开标室 (暂定) |
投标报价:不超过9万(含税)。
报价清单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