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更新项目销售物料制作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11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247

一、项目名称及需求

1.项目名称:城市更新项目销售物料制作;

2.项目概算(招标控制价):8元(含税)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广告制作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业务许可。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三份类业绩证明(自2022年1月1日起与不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至少3份活动或物料制作服务合同,每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元)。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6)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三、评标方法

1.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2.经评标小组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有效投标人如低于三家,则本次招标流标(另行重新组织招标)。

3.以不含税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最低价者中标,若中标方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其余投标方按报价从低到高依次递补。

四、投标报名提交材料及格式要求

(一)报名材料

附件1:投标函 加盖公章;

附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 加盖公章;

附件3: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加盖公章;

附件4: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业绩证明等) 加盖公章

附件5:合作确认书 加盖公章;

(二)投标报价

附件1:投标报价函 加盖公章

附件2:投标报价单 加盖公章

(三)投标要求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招投标日程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招标人密封盖章提交投标文件,于11月13日11时前送至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401。

注:不接受任何形式邮寄文件或电子文件,请投标单位投标负责人密封盖章提交,并以当面确认签字为准。

联系人:  费思远   

报名热线:  0551-63456711    

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4楼401

(四)开标

投标截止后立即进行开标。具体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本招标文件“招投标日程表”。

五、招标日程表

序号

内容

时间

地点

1

招标文件发布

2025年11月11日

合肥滨湖集团公共平台

2

投标文件提交

截至2025年

11月13日11时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3

开标时间、地点

2025年11月13日(暂定)

合肥滨湖集团5楼开标室(暂定)

 

交付周期:制作文件发包后7日内送达。

投标报价:不超过8万元(含税)。

报价清单见附件。

城市更新项目销售物料制作招标文件.docx

城市更新项目销售物料制作报价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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